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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官、消防先進前輩及熱愛消防的義消志工夥伴們!大家好!小弟往後的消防生涯還二十餘年,並且對目前消防的困境感到非常憂心忡忡,所以寫這一篇文章最主要的目的是望能達到所有消防人的共識,期許有朝一日消防能如阿姆斯壯般的大躍進,對消防人及全民百姓將是一大福址 ,而如今的消防體制看似如強化玻璃般堅不可摧也無力改變,長官與基層同仁面臨到的困境難題皆是一樣的,近日看到高雄市學長們的為了合法工時而揭竿起義,內心十分慷慨激昂,但也十分心疼不捨學長們為了表達合理訴求而被污名化貼標籤。故能喚起全國消防、長官們的集體共識,齊為未來打拚,讓所有基層同仁肯站出來,爭取屬於我們自已的尊嚴,小弟幾日思索共得以下幾點論述也是共同努力的目標。


() 消防位階提高


消防署於84年成立迄今,各地消防體制仍歸於地方制度法管轄範疇,綜看所有行政公家機關單位,也唯獨消防制度目前是中央與地方分立的,而每年配置的人力財源更是依據縣府的財政預算而編列,並造成全國人民有一、二、三等公民之分,故把維護社會安全保障百姓生命財產安全要責的消防人員,歸於地方制度法,將為百姓及全體消防的禍害,而未來的二、三十年制度未改,將使縣市差距愈擴愈大,消防也更難走向專業化,故回歸中央將政策力量統一貫徹,是我們必需要有的第一大共識。


() 消防人員管理條例通過


舉凡日常生活大小事項用品皆有使用說明書,若有朝一日能回歸中央,加速消防人員管理條例通過就成為勢在必行的首要工作,而消防人員管理條例在立法院要三讀通過,以目前的消防勤務來說實屬不可能之事,因立法精神必不能違背憲法,而目前的消防勤務明顯違背了公務人員保障法23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1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2條等母法。大家記得在2006年銓敘部要求盡早讓消防人員恢復公務員單軌制引起基層全力反彈聲浪,最後在基層要求之下暫維持現狀,各位消防先進們是否思考過銓敘部為何要這麼做的背後真正原因呢?小弟的認知認為最主要的用意是銓敘部發現了消防人員目前的任用及勤務規定是不適用於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且明顯違法,用意是讓消防全部回歸公務員單軌制,並督促中央主管機關盡速通過消防人員管理條例,而在通過的前提下也勢必要提出人力補足計畫在短時間補足人力,讓勤務回歸正常,才有辦法制定消防人員管理條例,故督促中央主管機關儘速通過消防人員管理條例是我們的第二大共識,若要通過也勢必要將地方回歸中央並盡早提出人力補足計畫,這前後順序邏輯及因果關係,可供各位消防前輩先進們參考,故現今的我們勤務規範是由各主管機關行政命令及消防署的函釋命令為依據的。



() 督促衛生所救護車一併納入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衛生署於85年制定緊急醫療救護辦法,而消防機關救護勤務依此準則辦理,故緊急醫療救護辦法為衛生署訂定,而現今公所救護車為百姓納稅人購置,而為了因應勤務特性也應當比照消防機關救護車24小時配置機動人力待命服勤並納入指揮派遣系統優先派遣單位,消防機關因救災專業性不容取代,故必要時或第二趟救護由地方消防機關支援,若能按此實施實乃百姓之福,不但蹲節跨轄支援時間性,也提高了地方救災應變性,而衛生所救護車不僅僅是載送精神病患,而更要提高效能為鄉民服務,這是義不容辭也是眾所期待之事,故督促衛生所救護車一併納入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是我們的第三大共識。


在日益繁重消防工作,小弟內心由衷向全國消防先進前輩們致上最高的敬意,也因你們的犧牲奉獻,無怨無悔的付出,才讓全體百姓們能安居樂業無後顧之憂,為了將來的消防及社會,督促消防的進步、專業化是全民的福址也樂於看見的,故小弟將綜上三個共識做為總結, 提高消防位階回歸中央----盡速通過消防人員管理條例----衛生所救護車應納入地方指揮派遣系統讓消防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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