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民眾濫用救護車,台北市政府創全國首例,研擬對無生命危險、卻呼叫救護車的患者收費,單趟運費將收兩千元或按里程計費,最快明年七月一日上路。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劉越萍表示,急診檢傷分級共一到五級,未來準備收費
的第五級患者是沒有生命危險,症狀多為慢性病皮膚癢、失眠、藥掉了來領藥的情況,都不需救護車。
北市消防局長蕭英文表示,民眾濫用救護車現象已有多年,早已是消防局「心中的一塊大石頭」。消防局表示,以上個月為例,約有兩成病患經過檢傷分類後,屬非危急病患。
消防局救護科科長王正雄表示,國外文獻統計,每人一生中用到救護車的次數不會超過兩次。但去年九月到今年九月,北市就有一百四十七位民眾呼叫救護車超過十次,原因為喝醉酒鬧說不舒服、精神異常與家人吵架或是固定看診省計程車費等。